引言:通過再制造試點,發展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業,將有利于推進我國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業發展,更有效地發揮我國汽車制造業的優勢。
汽車保有量急劇上升的同時,相當一部分車輛也逐漸進入到報廢回收階段。
我國的汽車保有量現已達到5696萬輛,每年報廢車輛近300萬輛,且逐年增加,這為開展再制造產業提供了大量的資源。
2006年2月6日,國家發改委等三部委以2006 第9號公告發布了“汽車回收利用技術政策”,逐步將汽車回收利用率指標納入汽車產品市場準入許可管理體系,同時,加強汽車生產者責任的管理,在汽車生產、使用、報廢回收等環節建立起以汽車生產企業為主導的完善的管理體系。該政策還提出,支持汽車發動機等廢舊機電產品再制造,這將對我國汽車零部件再制造業的發展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
目前,我國汽車零部件再制造業發展緩慢,除了消費者和制造企業對發展再制造產業缺乏足夠的認識、企業產能普遍較小、再制造關鍵技術有待提高等因素外,2001年發布施行的《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也制約了汽車零部件再制造業的發展,鑒于當時中國汽車行業的發展特點,該辦法主要從規范報廢車回收活動、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保護人民生活財產安全等角度制定的,但7年前的政策法規顯然已與當下的汽車社會存在脫節之處。
為了更好地匹配汽車工業發展速度,自2004年年底開始,商務部就著手研究修改機動車報廢標準, 歷經近兩年時間,直到2006年9月才公布《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的征求意見稿,但至今尚未正式出臺。因此,在新規定出臺前,為加快建立與報廢汽車回收利用相銜接的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管理制度,只能通過開展再制造試點方式加以解決。
2008年3月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以“發改辦環資[2008]523號”文件發布了“關于組織開展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試點工作的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在該辦法的引導下,國家和地方鼓勵消費者和公共機構優先使用再制造產品,加強宣傳,逐步提高消費者對再制造產品的認識,支持汽車整車生產企業通過售后服務體系回收舊汽車零部件,用于擴大再制造產品的市場規模,加快制定鼓勵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支持和引導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業良性發展,并積極推動再制造汽車零部件產品參與國際貿易。
開展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試點的整車(機)企業和零部件再制造企業須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按照有關程序確定,并負責組織實施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試點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零部件再制造試點企業可通過其自身或授權企業原產品的銷售或售后服務網絡,回收舊汽車零部件進行再制造;從有資質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收購舊汽車零部件用于再制造,應當符合《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利用國際貿易進口國外舊汽車零部件進行再制造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進口廢物環保控制及海關、質檢等相關規定,防止汽車有毒有害廢物進口,而試點期間進行再制造的汽車零部件產品范圍,暫定為發動機、變速器、發電機、轉向器和起動機5類產品。
從目前現狀來看,我國從事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的正規企業僅十幾家,產能普遍較小,而發達國家的汽車再制造業發展很快,可再制造的汽車零部件包括發動機、傳動裝置、離合器、轉向機、減震器、空調壓縮機、水泵、油泵、動力控制泵等。美國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能已達到750億美元,與汽車產業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汽車零部件再制造業還有很大差距。與此同時,我國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業發展還面臨政策法規、技術標準、思想觀念等諸多方面的制約。
因此,通過再制造試點,發展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業,將有利于推進我國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業發展,可以更有效地發揮我國汽車制造業的優勢。 |